近日,静海法院依法对一起司机驾驶严重超载学生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经查,被告人刘某经营一家接送学生的“小饭桌” 。2022年4月29日,被告人刘某驾驶核定载客为8人的面包车搭载15名学生在乡村公路行驶时被民警查获。2022年7月4日,刘某在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且本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再次驾驶核定载客为5人的小型轿车搭载12名学生在乡村公路上行驶,后被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搭载学生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刘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学生出行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车辆驾驶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超载或驾驶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共同守护学生的平安上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