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近日,蓟州法院邦均法庭对一提交虚假诉讼材料人员进行了处罚。
日前,一男子来到法庭就一起离婚纠纷进行立案。法庭负责人在审查立案材料时,发现女方身份信息可疑,根据其提供的女方居住证明,法庭负责人与涉地居委会进行联系核实,居委会表示查无此人且未曾出具过相关居住证明。
在法庭负责人拿着铁证对该男子进行释法后,其承认为了规避管辖、成功立案,私自从他人处购买居住证明。法官在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该男子写下了悔过书,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继续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 铲除虚假诉讼滋生的土壤。在立案审查环节中对案件进行严格的筛查过滤,防范当事人伪造立案材料,通过询问和释明法律关系性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诚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