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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天津海事法院组织召开主题教育第四专题交流研讨会
作者:黄武陶   发布时间:2022-12-15 10:27:0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2月7日至9日,天津海事法院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举旗帜,深学细悟,  实干笃行,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作宣讲辅导。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辅导讲座。

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的基础上,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一起向未来的磅礴力量”开展了主题教育第四专题的交流研讨,分享体会收获,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同志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继续掌舵领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对于我们应对百年变局、迎接新的挑战、进行伟大斗争、夺取新的胜利具有决定性意义,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心愿。“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

会议要求,要牢记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扛起职责使命,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展现海事司法的担当作为,为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蓝图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要发扬斗争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管党治警新成效发挥好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