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蓟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2021年4月,薛某驾驶大货车撞上某加油站房屋西北角。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大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加油站就损失问题与薛某协商未果,故将薛某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诉前鉴定,要求就房屋受损情况进行维修价格鉴定。
承办法官深知房屋维修价格鉴定程序繁琐,鉴定费用高,故在诉前质证阶段就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随即便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但承办法官并未一托了之,而是时刻关注案件进度。后经鉴定部门反馈,需先进行维修方案鉴定,再进行维修价格鉴定,应交纳两笔鉴定费用。承办法官抓住时机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虽调解意见分歧较大,但经过充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蓟州法院始终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树立主动服务,规范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