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青法院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剑辉按照起诉书上的被告住址向被告进行开庭材料送达,却发现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查无此人”。于是,法官传唤原告李某到法庭,想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在法官的反复询问下,原告李某袒露了事情的真相。据了解,原告李某在某银行柜员机上进行汇款操作,因操作失误,误将1万元汇至被告王某的账户上。李某发现错误后找到银行,希望能将这笔款项退回。银行表示只能告知其对方的姓名,不能告诉更多的身份信息,也无法从后台操作让款项退回汇款人。随后,李某报警,警方也表示对于此事他们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李某只得将被告诉至法院,并编造了被告的居住地址。
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原告的情绪进行安抚,并表示可以先帮他查找被告的下落。于是,法官当天便前往银行进行调查取证。在银行的配合下,法官查询到了被告的账户信息,又通过法院查询系统找到了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本该舒展眉头的法官,接下来却又眉头紧皱犯起了难。
根据查询到的信息,王剑辉发现被告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西青区,于是他向原告李某详细释明了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原告李某意识到,他这笔转错账的钱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来,但是自己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恍然大悟,并表示申请撤回起诉。
在书写撤诉申请后,李某却呆呆的坐在一旁,低头沉思。许久过后,李某一脸愁容的向法官说道:“王法官,我打工挣点钱不容易,这1万元能不能要回来先不说,就说我得去河北省打官司,还得开庭,这路途远、时间长,我实在是折腾不起。”此时,王剑辉法官意识到,该案能结,但事未了,于是决定想办法帮李先生解决这个大难题。
回到办公室的王剑辉愁容满面,脑子里不断在想怎样才能找到王先生。直到下班时间,仍面对着案件的卷宗一筹莫展。与他同屋的张军慧看到王剑辉迟迟未下班,便上前询问情况。
了解了该案始末的张军慧主动请缨替他寻找这个“神秘”的王先生。她根据王先生的基本信息进行多方联系查找,最终与王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主任取得联系,并联系上王先生及其父母。王先生在了解事情始末以后当即表示会把钱款还给李某。张军慧主动帮王先生联系了原告李某,二人取得联系,最终这笔钱物归原主。
西青法院的法官们心里装着百姓,以百姓之心为己心,以百姓之事为己事,看似“小案”,但只要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就是“大事”,就不会机械的一裁了之,而往往能设身处地忧民之忧,千方百计解民之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之暖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