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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资的账户被查封 蓟州法院速调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3-02-13 14:33: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应原告申请对被告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本案原定春节后开庭,但当被告获知账户被查封的消息后,马上联系承办法官,表明自己并无拖欠货款的想法,只是因为账款一直未收回,所以才拖欠原告160多万货款至今未付。其表示春节前将收回大笔账款,已准备支付原告一部分货款,没想到原告直接起诉,导致其账户被查封。临近春节,被告要用结回的账款支付工人工资,希望法官能尽快给双方调解,由被告先行支付原告部分货款后,把账户解封以解燃眉之急,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在了解被告诉求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把被告的调解意向转达给原告,原告表示愿意调解,但要在一半以上的货款进账后才同意解封账户,被告表示认同。1月26日,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货款80万元,并就余欠货款给付时间及其他事项与原告达成调解,原告遂申请解封被告账户。蓟州法院也以最快速度对账户予以解封。至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