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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贡献司法力量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勇
作者:张勇   发布时间:2023-03-10 09:34:47 打印 字号: | |

千秋伟业,薪火相传;百年大党,风华正茂。党的二十大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又一篇闪耀着思想光芒、真理光辉的马克思主义文献。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必须时刻紧跟、看齐追随,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九项重点任务”,发挥司法职能、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坚持以政治忠诚为“魂”。坚持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对标对表、紧紧看齐追随,以强力的举措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日常工作实践,以坚定的姿态践行政治忠诚。认真梳理新征程上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党的部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以维护安全为“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涉金融类案件纠纷,集中开展非法集资积案攻坚,维护金融安全。积极防范商品房逾期交付风险外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配合做好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是坚持以服务人民为“本”。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依托全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社区、网格,充分发挥“秀云调解工作室”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纠纷预防和诉源治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四是坚持以护航发展为“进”。瞄准“十项行动”精准发力、精准保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行动,推进京津冀法院司法协作与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强化对制造业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力度,妥善化解涉企劳资纠纷,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准确适用污染环境禁止令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乱占耕地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以司法之为保障乡村振兴和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3.3.10第2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