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宁河法院出具“诉前调书1号”
作者:李津   发布时间:2023-03-10 16:36: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河法院立案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平台,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并出具法院首份“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

2022年,原告王某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立案庭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依原告申请先行开展鉴定工作。该案委托至鉴定机构后,双方代理律师经过沟通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并请求人民法院撤回鉴定出具调解书。但双方代理律师因工作时间冲突、路途较远等迟迟未能到院调解。调解法官遂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确定调解方案,并引导代理律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形式,在线制作调解笔录。双方代理律师进行电子签章后申请宁河法院出具“诉前调书”文号民事调解书。通过“诉前调解+在线视频+诉前调书”的新模式,实现调解全流程在线办理,高效、便捷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下一步,宁河法院将继续打造诉源治理新样本、诉前调解新标杆,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让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多元解纷“快车道”。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