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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合作机制助推港产城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14 16:17:11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天津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助推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助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

《备忘录》重点拟从三个方面加强协作:一是建立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机制。建立以船舶为标的的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机制,围绕船舶扣押、释放、看护、司法拍卖等事项,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实现海事法院船舶大数据分析系统与协会船舶数据系统在线互联,共享船舶数据资源。及时转达船舶扣押信息,方便协会更好地为其会员提供服务。便捷担保放船程序,对协会确认出具放船担保,经法院审查合法有效的及时解除扣押。二是共同推进涉外司法送达及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会对特定涉外案件送达给予必要协助,并协调推动广泛运用概括性授权委托文件,拓宽涉外司法送达途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对各方当事人均系协会会员单位的案件,可通过协会内部洽商机制先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海事法院予以司法确认。三是协力打造海事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互通各自业务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交流互动,深化业务研讨,共研海事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共享研究成果。深化法律服务合作,邀请协会及其会员单位旁听庭审,共同为国内外航运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培训讲座、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