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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作者:林世开   发布时间:2023-03-14 16:18: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高院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市高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评价、考核系列工作要求。及时学习了解涉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全面掌握涉法院工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要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方案落实落地。通过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分管院领导要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关注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分析报告定期发布机制,每季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弥补短板弱项。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提供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共同参与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市高院相关部门要与中、基层法院相关部门建立条线对接,加强工作指导。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就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行研讨。要注重总结提炼,加强信息报送。加大涉营商环境信息和典型事例的报送力度,对于已经突显成效的工作,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对于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出台的相关文件,要通过制作“一图读懂”等方式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效果,便利当事人、律师的诉讼需求。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