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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市一中院、市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 网络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增加
【天津日报】承诺“一手车” 竟是从租赁公司买的二手车
作者:张清  发布时间:2023-03-16 09:24:56 打印 字号: | |

口头承诺的“一手车”,调查发现已跑了近13万公里;网上低价购买的“高配”苹果手机,收到货竟是低配美国版;承诺的“买一赠一”摄影套餐,只拍了一次,影楼“没”了……昨日,市一中院联合市消协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及双方合作机制落实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3年前,王某通过某二手平台从李某处购买了一款二手新能源汽车。当时,李某承诺这辆车是“一手车”“未调表”。结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发现了猫腻。后经法院调查取证,这辆车竟是李某从租赁公司买来的跑了近13万公里的二手车。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支持王某诉求,由李某退还相应购车款项并赔偿其损失。这是昨日发布会现场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其实,类似王某的遭遇并不鲜见。在市一中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一个显著特点是,网络消费纠纷数量占比增加,特别是二手交易平台、网络直播带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另外,消费产品和服务项目涵盖了大宗商品、生鲜食品、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多个领域。消费升级背景下,以家用汽车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和以健身、摄影等为代表的预付式服务消费引发问题日益凸显。

此外,纠纷涉及的问题类型较为多样。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承担责任的理由包括虚假宣传、标识不规范、产品不合格、平台经营者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付式服务未消费不予退费或违约扣费等,涉及消费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后期服务全流程。

“针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和复杂的商品类型,我们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准确把握新型案件的裁判思路、加大事实核查力度,在做好个案审判的同时,总结审判规律和经验做法。”发布会上,市一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一中院与市消协将继续开展多元解纷合作,促进各类消费纠纷得到实质化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市场环境,树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良好形象。

 
来源:《天津日报》2023.3.16第5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