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一中院联合市消协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针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和复杂的商品类型,市一中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各类消费纠纷得到实质化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市场环境。
“一手车”变二手车 买方起诉撤销合同
王某通过某二手平台从李某处购买新能源汽车一辆。在交易过程中,李某承诺该车为“一手车”“未调表”等,当日双方达成一致,王某缴纳定金及款项。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王某发现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车主信息与李某所描述不符,且车辆实际里程与里程表显示不符,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销售者应恪守诚信义务,不得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消费者拥有对产品的知情权,销售者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基于二手车辆买卖的特点,销售者有义务明确告知购买者二手车辆来源及实际里程数。在本案中,李某销售涉案车辆时陈述该车辆系其原始购买的车辆,且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但经法院调查取证查明,涉案车辆系李某从汽车租赁公司购买的二手车辆,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已近13万公里。法院认定李某存在欺诈行为,王某有权撤销合同,遂判决支持王某的诉求,由李某退还相应购车款项并赔偿其损失。
法官说法:
为商者,诚信为本。二手交易平台的销售者发布虚假的商品简介或者以次充好的商品信息,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交易平台的信誉。二手交易平台销售者应规范经营,坚守“契约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促进二手平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让闲置物品真正流通起来,发挥其最大价值。
“买一赠一”未履行 “赠品”是否应退费
屈某在吴某开办的儿童摄影中心缴费599元,购买了该儿童摄影中心“买一赠一”儿童摄影服务套餐,并实际享受了一次拍摄服务。后因吴某个人原因,该摄影中心不再经营。屈某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299元,吴某以摄影中心已经为屈某提供了价值599元的拍摄服务,剩余一套拍摄服务系赠品,不同意退费。屈某后起诉至法院。经查,同期在吴某摄影中心购买该拍摄服务最终未退费的消费者数量超百人,其中41人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摄影中心提供的“买一赠一”儿童摄影服务套餐的实质是消费者以599元的价格购买两套拍摄服务,现在摄影中心仅履行了一次拍摄服务,且因摄影中心的原因导致另外一次拍摄服务不能实际履行,应当按照一半的比例退还价款。消费者主张退还299元预付价款,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
预付式消费模式系生活服务领域比较常见的消费方式,特别是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洗衣洗车、儿童摄影等领域。该种消费模式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到便利,经营者也往往能提供大量优惠。但是消费者在享受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办卡易、退钱难”“人走楼空”等风险,容易产生纠纷。本案中,由于涉案合同不能履行系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经营者应当退还消费者剩余的预付款项。关于退还预付款项的数额问题,因该“买一赠一”两次服务的内容相同,在第二次服务系因经营者原因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购买服务和“赠与服务”的比例退还价款。在此也提醒消费者,充值预付式消费应慎重,要选择资信良好的服务商,也要避免为了所谓“优惠”而大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