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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活封”促履行 灵活执行纾企困
作者:齐千胜  发布时间:2023-03-17 14:50: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东法院充分考量被执行人实际,灵活执行了一起涉刑事财产案。

某园林公司因受贿罪被处罚金13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虽有大量到期债权,但却难以变现,无法一次性缴纳全部罚金。

为确保涉刑事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执行局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最终确定:不对公司账户采取长期冻结、强制扣划等强制措施,保障企业资金链正常运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人保,其名下房屋作为物保,解除对企业名下车辆及账户查封;企业分期缴纳罚金。企业也承诺车辆仅用于生产经营、维持企业运转,不恶意转移隐匿财产。

法院通过灵活查封的方式使得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未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等强制措施,维护了企业形象,保证了企业的运转与发展。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缴纳两年的罚金,履行标的共计900万元。

河东法院充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动案件执行工作进入“快车道”,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