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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宝坻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20 14:33:58 打印 字号: | |

宝坻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加大执行力度,让女性申请执行人既能打得赢官司,又能及时得到执行,筑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道重要防线。2023年以来,执行局已执行完毕申请人为女性的离婚、赡养、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67件,执行到位资金112万余元。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吴某与闫某离婚后又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女儿随自己生活,闫某支付抚养费。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吴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其女儿随吴某生活,闫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由于闫某14个月未支付抚养费,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网络查控,冻结了闫某名下的微信账户,并传唤闫某到庭。执行法官讲情讲法,督促闫某履行义务,闫某将全部执行款转入微信账户,执行法官及时进行扣划并发放给申请人,保证了吴某及其女儿的正常生活。

在一起赡养案件中,年逾八旬的齐老太有五个子女,老伴早已去世,其他四个子女都能尽到赡养义务,只有儿子曹某不尽赡养义务。齐老太于是将曹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每月给付其赡养费300元,并承担五分之一的医疗费。法院经审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但曹某并未主动履行,齐老太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开展网络查控未发现财产的情况下,立即驱车赶到村里找到曹某,督促其立即筹措资金履行生效判决。最终,曹某凑齐执行款,执行法官将执行款送到齐老太手中。

在一起涉劳动报酬案件中的村民蔡某,平时靠打零工为生。一次,她受雇于丰某承包的某房地产项目管井保温工程。工程结束后,丰某始终拖欠其2200元尾款未予支付。蔡某遂将丰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丰某支付蔡某劳务费2200元。丰某依然没有履行,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并没有发现丰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前往村里展开调查。丰某平时不在村里居住,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丰某的下落,并传唤其到庭。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丰某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法官及时向蔡某发放了执行款。

下一步,宝坻法院将继续加强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法治的羽翼为广大妇女撑起保护之伞,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的坚固防线。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