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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翟红
  发布时间:2019-01-10 11:05:47 打印 字号: | |


翟红,女,汉族,1965年7月生,法律硕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

责任编辑: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