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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跑出简案快审“新速度”
   发布时间:2023-03-22 10:14:59 打印 字号: | |

蓟州法院速裁团队坚持速立、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理念,在依法公正履行司法职权的同时,不断简化、创新、规范流程,力求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近日,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进入诉前调解阶段。立案庭速裁组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被告李某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法官便驱车到被告李某居住的小区进行直接送达,但敲门后家中无人应答。随后法官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居委会进行询问调查。经了解,确定被告李某仍在该小区居住。

某天,被告李某出门倒垃圾,被原告看到,遂立即打电话通知法官。法官和书记员立即驱车赶到李某住处,但此时李某的大门依然紧锁。经过多次敲门并说明来意后,李某终于打开房门。经过沟通,李某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但要求延期履行,并同意与原告调解。随后,法官决定让书记员就地制作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在另一起案件中,小王经朋友介绍为小李开办的饭店当厨师,双方约定每月劳务费为1万元。后饭店停业,经双方商议,小李应给付小王劳务费4000元。但后来小李仅支付了2000元,剩余的2000元迟迟未付。索要时小李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付,无奈之下小王将小李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速裁法官立即与小李取得联系。经法官反复与其沟通后,小李最终将剩余的劳务费全部付清。该起案件从立案到撤诉仅用时三天。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与保险公司在赔偿金方面迟迟不能达成一致,张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进行诉前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为了尽快实现张某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与之协商。在几番协商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拿到赔偿款。

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继续探索速裁快审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