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蓟州法院审理一起美容医疗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2 10:17: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审理一起美容医疗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3年1月9日,张某到某美容店纹眼线。在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店员开始为其纹眼线。在此过程中,因店员操作失误,将张某右眼球划伤。张某回家后,感觉右眼疼痛、视力模糊,先后到三家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诊断张某右眼角膜上皮损伤、右眼角膜云翳。张某为此多次支付医药费并产生了误工损失。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的案卷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某美容店的老板,美容店老板认为张某的行为系讹诈美容店并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在意识到无法通过电话化解双方的矛盾后,承办法官让张某与美容店老板一起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让张某出示美容店的付款凭证及相关的病例材料、医药费票据。美容店老板看过病例后,承认确实是美容店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但其认为张某有过度治疗的嫌疑,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法官审查,张某的诉讼请求中确实有部分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承办法官向张某释明其诉讼请求中存在不合理的部分,后张某表示放弃该部分请求。最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彻底解决了该起纠纷。

在此提醒,在产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时也要避免过度维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