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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发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作者:李公惜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6: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高院从全市法院审结的相关案件中,筛选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天津法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孙某与天津某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尹某与天津某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与某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合同纠纷案,耿某与安某、杨某健康权纠纷案,袁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赵某与深圳某食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共6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教育培训、汽车销售、家政服务、医疗美容、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对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具有重要作用。天津法院认真贯彻天津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工作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不断加大消费纠纷司法审判力度,健全完善案件高效办理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综合治理体系,并通过定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征集发布活动,深化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天津法院在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对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对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理性消费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