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秉承“柔性执行”理念,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下,妥善处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崔某顺利实现了探望权。
据了解,崔某与高某于201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2年1月生育一女。双方因婚后矛盾不断,于2022年12月经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约定婚生女由父亲高某抚养,崔某有权每月探望一次,每次两天,探望时间与方式双方自行协商。后崔某主张高某一直不予配合探望,于2023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确定执行方案。高某称孩子被爷爷奶奶带去武汉亲戚家中,何时返津不清楚,自己此时也在外地工作。后承办人多次联系高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相关执行事项也不予配合,影响了执行程序的推进。为核实真实情况,承办人联系崔某询问高某及其父母住址,多次前往高某所住小区观察屋内是否亮灯,是否有人居住。
3月17日,在确定爷爷奶奶在家中照看孩子的情况下,承办人立即前往所在小区执行。表明来意后,孩子奶奶情绪较为激动,表示坚决不让崔某见孩子。面对这种情况,承办人耐心与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讲明情理,使其认识到母爱缺失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另一方面释明法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最终,家属表示理解,但对双方直接见面仍有所顾虑。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人提出可先通过视频让崔某“线上”看一看孩子。接通视频后,崔某看到许久未见的女儿不禁热泪盈眶。承办人循序渐进,再次与孩子奶奶沟通并制定探望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崔某于当天抵达小区,孩子由爷爷带下楼,见到了带着零食和玩具前来的母亲,场面十分温馨。为保障后续探望权的顺利行使,承办人借此机会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解开心结、重建信任,最终双方渐渐放下芥蒂,在探望时间、地点等问题上达成一致。至此,该起探望权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不同于财产类执行案件,探望权执行若一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激化矛盾,更会使双方丧失应有的信任基础。情法结合执行方能彰显执行力度,释放司法温度,达到以“执”促“行”的良好效果,真正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家庭关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