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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院圆满执结两起腾房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8 13:47: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开法院圆满执结两起腾房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系某资产公司与某针织公司、王某等返还原物纠纷。案涉房屋系某资产公司所有,自2002年3月起,某针织公司、王某承租案涉房屋,租期届满后,仍未返还租赁物,且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形下,将案涉房屋交予尚某、赵某等人经营饺子馆和生鲜超市。某资产公司要求返还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某针织公司、尚某、赵某等人将案涉房屋腾交某资产公司。后各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房义务,某资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约谈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发现案涉房屋实际占有使用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抗拒情绪激烈,且各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形。涉生鲜超市腾房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实地勘验,了解到案涉房屋经营水果生鲜,员工约十几人且多为外地来津务工人员。临近春节,房屋内货物多且居民在该店存在预付卡充值消费,贸然进行强制腾房会影响周围居民合法权益,同时不利于生鲜存储,进而扩大被执行人损失。涉饺子馆腾房案件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为残疾人,夫妻两人都在此居住且在津无其他住所,强制腾房难度较大且存在不稳定因素,极易引发信访风险。

考虑至此,执行法官多次将几名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详细问询了解其中的细节与矛盾,耐心劝说、换位思考、释明利弊,并告知其抗拒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实际占用人与租赁人的矛盾导入诉讼程序解决,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力降低法院强制执行对超市经营和残疾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定于春节后腾空房屋,为被执行人留出主动腾房时间。最终各被执行人均在约定时间完成腾房,两案顺利平稳执结。

下一步,南开法院将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处理腾房难题,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施策,彰显司法温情,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