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江苏省徐州市,与当地法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终将被执行人车辆成功扣押。
刘某与天津某电子材料厂、闫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告未能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针对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进行查控,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底档查封,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找到涉案车辆成为案件的唯一突破口。
经过长时间摸排,法官发现涉案车辆长期出现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地区。考虑到跨省执行难度系数大,法官立刻制定车辆扣押预案,经报局、院领导研判部署,与睢宁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拟定了周密的行动计划。
到达执行现场,在蹲守数小时后,涉案车辆终于返回。法官会同当地法院干警迅速出击,成功将该车辆控制并扣押,同时向车辆使用人释明案情、依法送达执行文书。经与申请执行人详细沟通,涉案车辆被顺利托运回津。
下一步,津南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