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是东丽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自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李芸同志多次参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被诸多当事人及审判员称赞为“无袍法官”。
一是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李芸积极参加陪审员业务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刑及诉讼法等各门法律,在陪审员实践中得以熟练运用。她珍惜每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参审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参审工作能力。
二是认真遵守司法礼仪,履行陪审职责。在工作中,李芸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当中。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充分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当中,只要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李芸都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打好“感情牌”,把握中心矛盾,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在参加陪审工作的时间里,李芸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也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实践,学习到不少法律知识。为了把有用的法律知识推广给更多人,她在不违反保密纪律的前提下,时常将学习到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的同事和亲戚朋友听,在进一步巩固自身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同时,也有效推动了法律知识向普通群众的宣传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