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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天津法院建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
作者:曹真 刘澈   发布时间:2023-05-12 09:10:2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要求部署,围绕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引领力,5月11日,在市高院的指导下,市二中院、市三中院、海事法院、滨海新区法院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在滨海新区法院召开,市依法治市办、滨海新区政府、南开大学及民营企业代表等12家单位出席会议。


服务保障滨海新区营商环境联席会议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

本次会议以“创建最优营商环境 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四家法院分别介绍了服务保障滨海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意见建议,并联合签署《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该合作备忘录以“互享共认”为原则,涵盖了送达条款认定、电子送达共建企业互认、信用保全白名单互认、推广适用执行通知前置、推动生效证明自助查询、推广适用“定期法治体检”、清算与破产案件深度协作、建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等八方面内容。合作备忘录是四家法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的具体举措,是滨海新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春笋行动”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将进一步凝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人民法院与律师协会合作机制备忘录》


与此同时,为持续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完善,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四家法院还与天津市律师协会联合签署了《人民法院与律师协会合作机制备忘录》。


四家法院表示,今后将持续深化协作机制,加强各领域业务交流协作,共同推进滨海新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