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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截胡赃款,获利?获刑!
   发布时间:2023-05-29 14:33:31 打印 字号: | |

随着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将赃款通过非法购买的银行卡、手机卡走账、提现。有人就瞄准了这其中的漏洞,在出借银行卡后又截胡盗窃赃款,上演“黑吃黑”戏码。近日,蓟州法院审理一起出借银行卡后截胡赃款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于2022年6月,经朋友介绍到福建省福州市,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数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经查,被告人李某所提供的银行卡共计进账人民币280余万元,其中涉及他人被骗钱款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同年6月14日,被告人李某为获取私利,将提供给他人的银行卡进行补办,并将卡内到账资金两万余元盗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犯数罪,依法进行并罚,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