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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执行一起加工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21 14:01:13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蓟州法院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

张某经营了一家服装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将价值14万多元的服装原料交由王某的服装加工厂进行加工。但合同履行期间王某突然离世,其生前还拖欠着工人们的工资。眼看就要到这批货的交货期,张某想解除合同并将服装原料拉走,却遭到了工人们的围堵。工人们将存放服装原料的房屋紧锁,声称不给工资就不让拉走。张某遂将服装加工厂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因该案与其他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相关,双方心存顾忌,担心调解后难以执行。法院高度重视此问题,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判案情,确定了调解后一并执行的工作思路。

在执行现场,被欠付工资的工人赶到服装加工厂外,担心服装原料被搬走而影响他们讨薪案件的执行。承办法官耐心地解释服装原料是来料加工的,不属于服装厂的财产,且本次执行不涉及加工厂的机器设备,服装厂欠付工人工资,法院一定做出公正判决。

明白了前因后果后,工人们纷纷表示理解和认可,自行离开现场。法官立刻让原告联系货车抓紧时间装货。经过三个小时,终于将满满两大货车服装原料全部装车。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