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高院党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三交流研讨暨调研成果交流会)
7月10日,市高院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三交流研讨暨调研成果交流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专题三“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个人调研成果深入进行了研讨交流。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作研讨交流,市委第八巡回指导组副组长王义讲话。
李静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要准确理解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思想行动自觉,对照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实践要求,认真检视差距不足,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的能力水平。要善始善终抓好主题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狠抓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以学正风重要要求。
王义副组长对交流研讨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五点要求,要坚持深入学习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积极探索研究法院现代化理论;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自觉践行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坚持总结运用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案例。
交流研讨中,院领导严格按照“准”生活会的标准,紧扣主题,实事求是,围绕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认识,交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案例和体会,检视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调研成果交流中畅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围绕调研课题,有研究思考、有综合分析、有务实招法,为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