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津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柴某等二十一人以古董交易为名实施诈骗一案。
自2018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柴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河东区、滨海新区先后成立商贸、展卖、网络科技5家公司,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实施诈骗行为。即通过互联网获取有收藏买卖需求的被害人信息,雇佣多名被告人采取拨打电话等方式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利用公司提供的各种“话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大部分被害人骗至上述公司,并虚构召开收藏品拍卖会、为收藏品爱好者提供交易平台、承诺将被害人的藏品高价出售等理由,向被害人收取收藏品展位费等虚假费用,骗取被害人钱财。同时,部分被告人通过相互配合,欺骗被害人以明显畸高的价格购买被告人事先准备的“藏品”以骗取被害人巨额钱财。
本案涉及被害人180余人,因人数众多,经过前期审阅梳理,在具备开庭审理条件后,承办法官针对律师阅卷、庭前准备、依法审理、庭审保障等工作制定了详细计划。庭审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各庭审环节紧锣密鼓、井然有序。本案将在庭审结束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