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高院要闻
天津高院与北京高院进行交流座谈
   发布时间:2023-07-24 17:09:13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与来津的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一行进行交流座谈。


7月19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与来津的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一行进行交流座谈。北京高院一行实地考察了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在天津高院连线了数智金融法庭和融资租赁法庭。京津高院围绕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进行交流座谈。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

李静表示,北京法院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值得天津法院学习借鉴,并就深化两地法院协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效,以高质量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三是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三地法院司法协作的广度深度。

寇昉表示,天津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创造的经验做法值得北京学习借鉴,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紧紧围绕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二是深入推进京津司法协同办案机制建设,促进区域司法裁判尺度统一。三是持续推进京津两地法院人员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四是完善日常沟通联络机制。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