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兴华同志在2020年8月被选任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担任陪审员2年11个月期间参审案件76件。参审期间,金兴华同志以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度的使命感,成长为一名让法官和群众们满意的人民陪审员,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金兴华深知作为一名陪审员需要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例如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在一次行政赔偿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当被告律师以原告未提确认违法之诉而直接提行政赔偿诉讼为由进行答辩时,金兴华在白纸上默默标注写下:行政赔偿诉讼现无需以确认违法为前提。而法官也注意到了他写下的话,在合议庭讨论时,法官对他竖起大拇指,而他则是谦虚地说:“我只有学习了解新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才能更好地参与整个庭审,了解案件事实,从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提出意见,表达人民群众的心声,不辜负赋予我的使命。”
二、履职尽责,积极参与案件庭审
金兴华更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好帮手。在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时,每当接到法院参加庭审的通知,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其它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酷暑还是寒冬,只要是他参加庭审的案子,从来没有迟到现象。在每一件案子审理后,金兴华总是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向法官虚心请教。他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件与家人、朋友进行分享,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法律知识。
他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可以更好的贯彻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