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天津蓟州法院与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建立纠纷末端化解新阵地,将拘留管教与法院执行相融合,构建“拘执衔接”新模式,避免“一拘了之”。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送拘。一方面,执行干警与申请人沟通案件进展,协商案件解决方式;另一方面,拘留所发挥阵地优势,所长及教员对李某进行教育疏导和耐心释法。最终,李某同意了由申请人提出的还款方案,案件得到解决。李某在被拘3天后,也提前解拘。
据悉,自“拘执衔接”机制运行以来,执行纠纷化解的成功率显著提升。下一步,蓟州法院将继续从挂牌“拘执衔接”调解室、开辟执行送拘“绿色通道”、完善送拘后“提讯”机制、开展涉拒执案件视频宣传等方面与拘留所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司法拘留从惩戒措施向司法帮教和化解矛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