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蓟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2021年底,被告人李某注册成为某APP的代理并组织赌博活动。该APP设定如进行赌博,需要向后台购买“钻石”,代理可依据下线购买“钻石”的数量接受APP返现利润。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建立微信群,并向群内发送该APP的链接。数十名人员通过李某发送的链接,下载该APP后成为李某的“下线”,购买“钻石”后利用上述APP参与赌博活动,并在该微信群内进行赌资结算。截止到2022年5月份,李某共获取该APP返现人民币8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通讯终端软件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李某具有坦白、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更是无底洞,在我国,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都是违法的。大家要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能力,远离赌博,做守法公民。搭建网络平台吸引参与赌博并抽头渔利的犯罪分子,更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