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梅,女,退休教师,现任河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她坚定法治信仰,热心普法事业。“学法普法是我的愿望”,在两年的陪审工作中,她用绵薄之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一、转变身份,克服困难
在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刘梅梅对参加庭审既向往又忐忑,“不要说去庭审,就是人民法院的门都没进过。”面对身份的转变与即将承担的责任,她唯恐自己有限的法律知识难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庄严使命。
2021年5月,刘梅梅第一次走进审判庭,参加了庭审以后,她真切地感受到人民法官工作的辛苦,法官除了要有熟练的审判业务知识、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功底,有时还会成为当事人情绪的宣泄口,需要用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做到案结事了。在参加了两个案件的庭审以后,刘梅梅深切地感受到当好一名人民陪审员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面对这份神圣的职责,她不断克服困难,用一名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努力学习,深研细悟
随着陪审工作的深入,刘梅梅逐渐意识到做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刘梅梅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讲义》《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等书籍,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坚持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庭审中她既尊重法官的意见,又敢于直抒己见,她对于案件事实的一丝不苟、对于法律知识的深研细悟、对于法律适用的专业细致受到了法官们的一致认可。
三、履职尽责,依法陪审
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次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她都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从未出现过缺席的现象。她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及时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她常常感慨,在审判过程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因此对于他们来讲这都是天大的事,我必须要认真对待。”在这种司法为民信念的指引下,刘梅梅履职两年多以来,在接到开庭通知后都会主动联系法官了解案件情况,结合法官梳理的矛盾焦点和案情实际,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为案件判断做足准备。
任职以来,刘梅梅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她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同事、朋友及家人听。她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今后我将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不负人民陪审员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