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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通报分调裁审机制建设情况和典型案例
【今晚报】矛盾纠纷层层过滤 司法更高效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3-10-20 11:12:50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分调裁审机制建设情况和典型案例。二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健全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分调裁审一体化衔接,将矛盾纠纷层层过滤,在诉讼前端化解大部分矛盾,在诉讼后端进行精细化审理,实现调解优先、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目标。

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某日凌晨2时左右,穆某骑电动三轮车经过津南区小站镇迎新村菜市场附近的马路,被刮落的电缆绊倒,造成电动三轮车摔坏。某通信公司在当天早上接到电缆刮断的故障报警,到现场后确认电缆属于其公司所有。双方未谈妥误工及车辆赔偿事宜,穆某将该通信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通信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全面细致地了解案件情况,发现虽然案件涉及的标的额较少,但是双方矛盾较深。原告穆某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且情绪比较激动。考虑到穆某来法院开庭路途较远,承办法官主动到穆某家附近的津南区小站法庭进行调解,围绕争议焦点,耐心做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通信公司支付穆某7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是二中院通过两级法院联动化解纠纷、多措并举有力推进诉源治理的典型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二中院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联动调解机制,积极与辖区基层法院、商会及调解组织对接,探索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推动调解员、调解组织互认,纠纷化解资源共享。针对部分群众来法院调解不便的问题,二中院充分利用辖区内司法资源,实现就近调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司法更高效。

在天津某口腔诊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案件中,郑某是某口腔诊所的员工,因与诊所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某口腔诊所不服,向二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仲裁裁决。郑某认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合法合理的,没有错误,请求驳回某口腔诊所的诉讼请求。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考虑郑某正处于哺乳期,来院调解不太方便,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法官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律指导,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感疏导,并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口腔诊所一次性支付郑某经济补偿及工资1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某口腔诊所当日即履行完毕。

该案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标的小、争议不大,若按一般司法程序,案件从受理到结案,至少要耗费几个月的时间。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的能动司法理念,利用线上调解平台的优势和便利,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线上调解平台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也为法官和调解员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支持。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可以实现多方视频通话、文件共享、电子签名等功能,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质量,使得调解过程更加便捷、高效和规范,能够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

 
来源:《今晚报》2023.10.20第10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