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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无人机喷药“越界” “误伤”邻地农作物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3-10-20 11:16:0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农户采用植保无人机喷洒农药,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但与此同时,无人机“越界”飞行喷药导致邻近种植户受损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近日,宝坻区人民法院林亭口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某农作物种植合作社承包了某村的土地,用于种植水稻,李某种植的莲藕位于该承包地的西侧。2023年9月,合作社经营者发现水稻出现部分损坏的情况,遂向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用无人机为其种植的莲藕喷洒农药时“越界”飞行,造成相邻合作社的部分水稻减产。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故诉至宝坻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法律关系,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给双方算了一笔“成本账”和“时间账”。由于该案标的不确定,如果按照常规的审理流程,需要对药害的因果关系、损失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案件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大、鉴定费用高,增加了诉累,不利于纠纷解决。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种植合作社让一步,李某主动赔偿,双方当即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纠纷以调解结案,既节省诉讼成本,又和睦邻里关系,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法官提醒

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农业种植者在自家田地喷施药物前,应了解药品种类及周边农户种植作物情况,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相邻人在得知农作物可能面临损害时,也要做好防护工作,当发生损害时,要尽量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共同守护农作物安全和邻里关系和谐。

 
来源:《今晚报》2023.10.20第10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