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23年至2025年对口援助交流事项签署意向书,推动两地交流合作走向深入。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西藏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昌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次旦央宗及两地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据了解,《意向书》统筹规划“十四五”时期昌都两级法院受援工作,围绕“六结合”(审判业务、人才智力、教育培训、物质装备、文化生活、信息化建设)受援工作思路,明确了创新“订单式”教育培训、开展“小组团式”顶岗锻炼、强化审判管理指导援助、建立“一对一”结对援助机制、加强两地法院文化交流、持续提供物质装备援助、助力完善智慧法院顶层设计、推动信息技术共建共享、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强化互派人员管理等十一条具体举措。
据介绍,天津法院将以此次意见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研究推进援助工作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两地法院干警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援助工作交流机制,努力提升审判业务和人才、智力援助水平。
两地法院还就援助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次旦央宗介绍了昌都法院整体情况、援助成效和存在的困难,并建议天津法院就堵点难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索娜吉介绍了西藏法院整体工作情况,就天津法院援藏工作提出建议,蔡志萍介绍了天津法院援藏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