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辰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郭某与北辰区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邀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及区检察院代表现场观摩、监督,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在分会场观看庭审实况。
据悉,郭某于2022年5月10日夜间,因头晕、恶心、呕吐至北辰区某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头颅CT检查未见异常,急诊安排次日上午行头颅MR检查,经查确诊“右侧小脑急性脑梗死”,后转至其他医院住院及康复治疗。后郭某对北辰区某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医方未按急诊就诊规范及时进行头部MR检查,延误确诊,导致其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从而发生严重脑梗塞后遗症。经诉前司法鉴定,医院对郭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郭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是导致郭某损害后果的同等原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立案后,被告医院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不予认可,特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专家辅助人质询。庭审当天,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对案件事实仔细查证,依法传唤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就郭某诊疗过程中的专业性问题展开质询。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历时一个多小时,该案庭审顺利结束,合议庭评议后将依法择期宣判。
区卫健委代表表示,此次庭审观摩示范效果良好,双方就医疗纠纷案件处理,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领域司法监督,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达成共识。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代表表示,希望能够持续加强配合与沟通,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