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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五家中院共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服务京津冀 链接环渤海
作者:张清   发布时间:2023-11-03 10:21:08 打印 字号: | |

昨日,天津三中院、天津海事法院、河北秦皇岛中院、河北唐山中院、河北沧州中院在津共同签署了《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共21条,涉及党建联建联学、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及诉源治理、执行联动协作、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司法资源共享、司法服务同城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合调研交流、人才培训培养、跨域司法警务协作等12项机制内容。

依据《框架协议》,津冀五家法院将依托津秦唐沧港口城市战略优势,以京津冀区域共同体理念和思维,构建全方位司法协作机制;通过推动各项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加速推进京津冀区域治理体系一体化进程;助力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枢纽,共建“一带一路”开放平台。

天津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表示,《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环渤海区域司法协作的重要举措。五家法院将共促理念更新,形成集群合力,把司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落实到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协同”保障“协同发展”,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环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蓬勃兴盛。

来源:《天津日报》2023.11.3第2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