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11月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活动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孔令国、市政协委联室副主任李宾到会指导。特约监督员代表牛同栩、刘智、闫凤英、陈灿平、谢红华作交流发言。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活动。
经市人大、市政协审核提名,天津高院本届共聘任36名特约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基层群众代表组成,涵盖法律、教育、医卫等多个领域。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将通过调研座谈、专项督查等方式履职。
特约监督员一行参观了天津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中心,现场连线了河北区法院数智金融审判巡回法庭和自贸区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静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上一届特约监督员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法治宣传等作用,促进了天津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相信新一届特约监督员会更加有效地发挥民意沟通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李静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动力”的理念,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完善工作载体、创新方法路径,为特约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对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注重提办结合、及时反馈,共同推动新时代天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同志,天津高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