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
近年来,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200个、人民调解员2.2万余人,调解工作质效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会议强调,要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发现、调处化解、依法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
会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党委政法委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解工作落地落实。要深入实施“政法强基工程”,以街乡镇综治中心为依托,整合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资源,把工作重心力量放在突出矛盾问题的预防和化解上,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要鼓励引导更多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等下沉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打造更多群众信赖的调解品牌。要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调解工作深度融合,加强矛盾风险动态智能感知、科学精准分析,打通“数据孤岛”,增强工作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要深化网上“枫桥经验”实践,畅通线上调解渠道,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