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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保姆虐待老人案
   发布时间:2023-11-07 10:49: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保姆虐待老人案。

据了解,周某父亲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周某因工作繁忙,遂聘请同村的张某到家中当保姆,看护和照顾老人的起居饮食。

2022年7月,张某因周某父亲吃饭时不小心将饭弄到地上而心生怒火。饭后张某又要求老人上厕所,老人因小脑萎缩反应较为迟缓,没有及时回应,张某随即对周某父亲头部进行扇打并猛推其身体,后强行拉拽老人前往卫生间,拉拽途中致老人倒地受伤。张某扶起后将其拉拽至卧室,并推倒在床。当日,老人的子女发现其无法行走并报警。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父亲左胫骨外侧平台骨折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被害人看护人,对被看护人实施虐待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应予惩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判令被告人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