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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妥善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3-11-09 14:15: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妥善审理一起原告老赵夫妇与被告两个儿子赵甲和赵乙之间的赡养纠纷案。

据了解,因老赵夫妇年事已高,无其他经济来源,长期患病,老赵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小儿子赵乙与母亲关系一直非常紧张,加之赵乙身体不佳,因此赡养费一直没有给付老人。老赵夫妇遂将赵甲、赵乙诉至蓟州法院。

接到案件后,家事法官安排开庭审理。老赵因身体原因长期卧床,无法到庭,遂委托老伴参加庭审。庭审中,赵甲、赵乙情绪激动,辩论激烈。

庭审后,法官认为直接作出判决并不利于解决问题。于是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了解老赵一家家庭情况及矛盾来由后,到家中及村委会进行走访和调解,并且让村干部参与本村村民诉讼调解过程。

与此同时,法官对两个儿子进行释法明理,向其解释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身为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最终两个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承诺今后会好好赡养父母。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