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利用线上方式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成功帮助大学生追回被拖欠的报酬。
据了解,原告王某系天津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其利用暑假时间兼职,于2023年7月5日经某人力资源公司介绍到某信息科技公司工作。7月24日晚上下班之后,王某被通知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所有人都被辞退了。但回家之后的王某却迟迟没有等来自己应得的2190元报酬。在自行联系被告无果之后,王某决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向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因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王某诉至津南法院。
民一庭法官收到案件之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询问案件事实情况。经询问得知,王某是通过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介绍到被告处工作,被告虽表示可以先支付王某报酬,但又辩称其与王某不存在发放工资的关系。被告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了代招聘合同,工资均由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放,并表示被告现与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也存在纠纷。为推动案件进展,早日帮助王某拿到欠付的报酬,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询问核实报酬的情况,同时向其释明王某主张欠付的报酬于法有据,其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纠纷可另案解决。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同意先支付王某2023年7月份工资2190元,其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再进行结算。因被告代理人暂不在天津,王某作为在校学生出校亦不便。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在一周之内支付王某应得的报酬2190元。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