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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作者:李岑   发布时间:2023-11-14 14:24:09 打印 字号: | |

11月13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市委常委会及最高法院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充分发挥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要认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机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对接,持续扩大专业性行业性特邀调解队伍,推动诉源治理。要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对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认真分析受理案件数量变化趋势,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调解前置、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高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级领导、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