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市积极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天津日报】矛盾在源头解决 纠纷在基层化解
作者:徐丽   发布时间:2023-11-16 10:16:18 打印 字号: | |

如何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昨天,我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5月,全市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级矛调中心运行以来,累计接待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6.32万件,办结15.88万件,办结率97.3%,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形成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53.9万件,诉前调解未进入立案程序的纠纷16.8万件,占比达31%,大量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全市法院共邀请128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208家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和2581名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同开展调解工作,2019年以来诉前化解纠纷43.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8%。

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便民利民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各环节工作,高质效做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工作,让群众明白“已收到,谁在办”,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到100%,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接近100%。

公安机关严格落实“110警情”首接负责制,强化对110报警和自主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响应和前端处置,从源头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及过滤分流,同时积极推动党委政府主导下各单位、各部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8万余件,化解率96.8%。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矛盾纠纷,如何就近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目前,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基本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既有政府部门建立的纵向组织架构,也有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组建的横向体系网络。如果发生家庭、邻里等纠纷,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可到所在地居(村)委会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遇到一些复杂、专业的纠纷,可以到司法所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来源:《天津日报》2023.11.16第2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