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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30 13:28:5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市高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组会、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主题教育、集训研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一以贯之践行“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就全市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每季度进行跟踪督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情况对4家法院进行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对2家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回头看”,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制定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整改任务32条措施,今年以来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7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先后召开48次党组会议,加强法院工作统筹谋划并推动落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党内法规执行“学、用、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

三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聚焦破除突出问题,细化73条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措施。先后召开上年度及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会前谈心、列席指导、整改通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党组查摆问题30个、基层党组织查摆问题304个,制定整改措施并全部销号。持续落实清廉天津建设任务清单,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树立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始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举办处级以上干部读书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分别讲党课,中心组、各党支部开展四个专题交流研讨。院领导班子、各部门围绕3个正反典型案例及67个课题开展解剖式调研;处级以上干部下沉一线调研133次,解决问题80个,为民办实事54件。聚焦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问题清单和6个专项整治方案,推动53个问题、175条整改措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制度60个,促进长治常效。市高院在第一批主题教育总结评估中被评定为“好”等次,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做法被市委主题教育办推广;中心组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做法被中央和国家机关刊物《旗帜》刊发。

二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主课制度,制定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学习实效。党组会、中心组集体学习31次,市高院党组书记先后为市管干部、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派员列席旁听11家基层法院中心组学习,扎实抓好机关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和天津法官学院、法官培训网进行政治培训,运用红色教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革命题材影片等开展主题活动、仪式教育,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津法党员之声”宣讲队深入社区、乡村、院校、部队宣讲13场3000余人次,被评选为天津市基层理论特色宣讲品牌建设案例。

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召开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形势,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共23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举办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培训班,开展舆情风险排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典型案例15批158个,发出司法建议497份;用好天津法院陈列馆、新媒体宣介阵地,与中央和市级媒体协拍案例纪实片、《今日开庭》等,讲好津法故事,弘扬法治精神。


三、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是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制定落实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16条,本年度主体责任清单43条、任务清单92条,建立台账并全部落实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市高院及全市法院会议,深入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调研,研究安排、协调推动管党治党工作;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调研指导等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法院“一把手”监督,对全市法院新晋升任职的19名处级以上干部集体谈话,督促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分管部门人员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传导压实责任。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干警选任晋升工作,配合调整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30人次,遴选入额法官110名,逐级遴选法官13名,招录公务员301名。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充实调整机关年轻干部储备库,组织23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实践锻炼。加强个人事项填报集中培训和教育提醒,填报一致率100%。严格离任人员从业管理,加强受问责人员帮扶。实施“天津法院强基工程”,制定八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建立各审判领域专业人才库,组织全员学法用法考试,用好“人民法院大讲堂”、“同讲一堂课”、“津法云课堂”等平台,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先进典型引领,评选表彰2个优秀法院、46名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激励干警创先争优。

三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市高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清单落实,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及时健全组织、补选委员,坚持党支部每月工作提示、每季自查互评、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联系支部列席重要工作制度,努力建设“四强”党支部。组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动每名党员讲“微党课”,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阵地和党员先锋岗,更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市高院28个党支部分别与全市中基层法院、有关机关企业单位开展支部党建联建,共促高质量发展。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先后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具体措施共42条,出台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13条。统筹督查检查考核,严格精文减会,优化数据材料报送,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强重要节点廉洁教育检查,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全市法院庭审、窗口开展常态化智能审务督察,推进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二是深化整治司法腐败。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件,推动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任务清单落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服务保障“十项行动”警示教育月、清廉家风故事分享及寄语征集,组织参观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学习案件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坚持“以案四说”,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各法院机关纪委实体化运行,举办全市法院机关纪委业务培训班、工作交流会,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人。

三是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在全市法院试行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加强院庭长对案件阅核和重点案件监管,清理审结一年以上未结案件3464件。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加强审判执行等系统重点领域监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在推动全市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上持续加压,出台填报工作指引、定期通报记录报告情况、开展落实情况督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制定落实“十项行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50项具体措施及分工方案。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承办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与京冀法院达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全方位深化立审执联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制定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港产城融合发展等相关指导性文件,在天开园等重点领域设立法官工作室,依法妥善审理涉“保交楼”、政府债务化解等相关案件。试点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深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政府、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府院联动、纠纷预防化解等文件,加强房地产、建设工程、信用卡等领域诉源治理;推进“有信必复”,出台涉诉信访听证工作规程,集中治理涉诉进京访、重复访,全市法院院庭长包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助力基层治理。与相关单位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全市中基层法院建成执行事务中心和执行合同专业化团队,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二是加强统战群团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统战工作部署,作出年度统战工作安排;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制定具体举措,会签相关文件,新设省级异地商会、行业商会、涉台等法官工作室7个,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五个一”活动,编印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66例》4000余册,协力推动法治民企建设。《人民日报》报道天津首例涉他国禁诉令纠纷案。联合市妇联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座谈会;持续做好干警关爱、凝聚工作,围绕建功“十项行动”开展建言献策、心理服务、文体活动等,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市高院机关团委获评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

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监督就是关心、支持、动力”理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6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开展联络活动313人次,聘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36名;多次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商业协会、金融机构、企业家、律师等座谈征求意见。主动接受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与市审计局建立法院和审计机关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落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工作要求,承办市级机关读书分享会,在机关党建座谈会、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交流经验。落实党组与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联动监督指导、定期会商机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51.36万件,同比上升25.9%,结案率同比上升3.87个百分点。7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涉“一带一路”建设、知识产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院庭长直通车”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天津被确定为全面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试点法院;全市法院16个集体、33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院工作的能力还需提升;党建与审判工作融合效果还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干警的严管力度仍需加大等问题。

市高院党组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建设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进一步规范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加强对干警教育监督,促进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