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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3: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欠钱不还 难逃法官“火眼金睛”

2019年,宋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支持了宋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进行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终审审理后,张某仍然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宋某向红桥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法官多番查控,确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关联案件较多,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年过去了,就在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的时候,宋某给执行法官吴启敏提供线索,称找到张某了。

宋某称,其看到张某在一小区门口停下车,进了小区,很可能租住在这里。法官得到这个消息,立刻赶往某小区,看到了宋某所述车辆。这辆车虽由张某驾驶,但并不登记在张某名下,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张某本人。正当法官想办法弄清楚张某的位置时,突然发现车辆里放置了一些快递包裹,透过车窗,仔细辨认着包裹上的地址,锁定了张某的位置。


拒不履行 “强制手段”硬核出手

法官遂按照包裹上的地址找到张某,但是张某表示自己没有钱,无力还款。法官见状,决定将张某拘传至法院。

执行工作室内,执行法官向张某释法明理,向其讲述拒不执行的后果。张某仍然坚称自己无法偿还58万的高额欠款,且生活困难。面对张某的态度,法官决定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耐心劝导 “执行和解”化解矛盾

在送押拘留途中,张某向法官表示愿意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部分欠款,希望不要拘留自己。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以45万元为最终给付金额,张某当场支付宋某5万元,其余40万元分期支付。鉴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且认错态度诚恳,法院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理念,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