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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率先通过验收
作者:赵杰   发布时间:2023-12-08 15:17:27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国家档案局委托市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天津高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试点进行现场评价。专家组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观看系统演示、审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提问等方式,对照国家档案局《试点参考评估标准》逐项评价。经系统测试和综合考评,专家组对天津高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建设健全、系统功能完善、资源建设规范、数据安全可靠、亮点工作突出,符合全部指标建设要求。一致同意天津高院电子诉讼卷宗管理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通过评估。

2022年7月,国家档案局确定市高院等三家单位为天津市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单位。天津高院高度重视,在国家档案局、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大力支持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站位统筹、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在全市试点单位中率先通过验收。下一步,天津高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试点通过验收为契机,加快试点建设成果转化应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