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与全市法院新任职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12月8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与全市法院新任职的21名同志进行集体谈话。
李静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晋升充分体现了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组织的信任,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上走在前、作表率。一要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筑牢政治忠诚,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法院工作,着力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审判执行质效检验政治建设成效。二要讲担当,做实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要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举措的精准性。要完善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的目标导向,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树牢公正司法理念,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对照最高法院新的指标体系加强审判管理,健全科学考核体系,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三要讲清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院治警责任。要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良好的纪律作风推动工作、树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国华宣读任职通知。程庆颐、安文杰代表新任职干部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