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法院通过与东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建立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了同一原告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被告企业签署了《产品采购合同》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货款,被告向原告提供了部分货物。后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尚未发货部分货款。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开展调解工作,但是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比较大,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难度较大。在进一步核查案情后,承办法官发现原告系涉侨企业,遂与东丽区侨联联系,希望区侨联能够参与,共同化解本案纠纷。
区侨联了解情况后,立即着手配合,与原告提前沟通,了解到原告提前解除合同的原因后,与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案件在法院与区侨联的共同调解下,双方企业负责人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东丽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和主动性,打造多元社会治理平台,积极推进涉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以法院为主体、侨联参与的涉侨纠纷案件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侨纠纷,做到涉侨纠纷问题有人管、有人做、有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