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市法院法官遴选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现将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审议通过的天津法院员额法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
蓟州法院(1名):史海龙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津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A703室)
举报电话:(022)27508594
电子邮箱:tjgygbc@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天津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